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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为确保学校师生、财产安全,严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,制订本制度。
二、晚间巡逻由保卫科组织实施。
三、佩带胸卡装备准时出勤,不得擅自迟到、早退,严禁在上班时间睡觉或离岗,详细作好当班记录。
四、巡逻目标由要害部位、重要部位、仪器设备、仓库、宿舍等。
五 、巡逻路线与方法:按“内外巡视,实地检查,重点守护”的原则进行。
六、巡逻时发生下列情况时,应及时采取措施:
1、发现火灾即采取防火应急方案。
2、发现有人作案时,应全力抓获,并保护好作案现场,根据情况及时报告或报警“110”。
3、了现校内外有形迹可疑的人员时,应立即盘查。
4、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制度或轻微违法行为时,应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,协同派出所作出处理。
七、巡逻员应主动与值班人员协调一致,发现问题时,立即采取门卫堵卡和内部清查双管齐下,及时查处。
八、巡逻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,巡逻结束,应做好书面记录,内容为巡逻时间、路线、目标,发现问题以及处理结束。
九、奖罚办法:工作成绩突出,现场抓获犯罪分子,奖励有功人员各100元,若工作责任心不强,经调查了解确认工作失职,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,扣除当班责任人每人100元;擅自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,每次扣1分,发现上班睡觉或离岗,每次扣1分,累计3分者扣除50元,累计5分扣除100元(从补贴加班费中扣除)。
十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善国中学
2006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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