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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校必须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,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。
二、食堂必须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,并悬挂于显目处。
三、从业人员(含管理人员)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一次,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证上岗,发现患传染病携带者要调离。上班时戴工作帽和穿工作服。
四、有防尘、防蝇、防鼠设备,保持环境内外清洁,仓库内的食物不能直接放在地上,要有架或台隔开,室内保持通风干燥。
五、每天冲洗地面、擦洗墙壁和配餐台,餐室、餐桌和灶具无污迹,通风排烟良好。
六、科学安排每天的菜谱,做好膳食平衡,保证营养卫生,确保饭菜质量和卫生。过期和无出厂日期的食物不得进入食堂,市场购回的青菜要有足够的自来水浸泡和冲洗,严防农药中毒,不得向学生供应隔夜食品饭菜。
七、凡进冰箱的食品要经过验收,检查是否新鲜,有无变质,忌生熟混放,以免造成交叉污染。
八、切生、熟菜的砧板要分开,厨房、库存生熟食品和原料要分类存放。
九、厨具、餐具实行一洗、二刷、三冲、四消毒、五保洁。
十、总务处和卫生室要定期到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并注意营养指导。
十一、若发生食物中毒,管理员或炊事人员要马上向学校领导反映,由校领导立刻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机构报告,控制可疑食品,保护现场,并协助查明中毒原因,确保师生得到正确的诊断和及时治疗。
十二、每日由校医务所一名医务人员,到校内食堂检查食品卫生状况,并填写有关表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,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。
总务处
2006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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